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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月10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收到住建部全国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的通知,经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同意视察小组的视察报告,决定通过我校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合格有效期为4年,自2015年5月起至2019年5月止。
编辑: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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